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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生态修复绿色执法工作
时间:2017-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遵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生态修复绿色执法工作

遵化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部在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本着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是目的的司法理念,注重“打击+修复”并重,开展生态修复的绿色执法模式,实现了惩罚与保护双赢。

生态修复机制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对破坏的农用地、森林资源等,督促犯罪嫌疑人或亲友进行回填复耕、补植复绿或缴纳生态修复费,从而获得从轻、减轻处罚,为生态环境的恢复提供司法保障。遵化院现已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破坏耕地刑事案件开展回填复耕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的意见》等长效机制,确定了生态修复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司法评判等内容,为打击犯罪与规范生态修复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已有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回填复耕,种植了花生、果树等农作物,犯罪行为人也均得到了从轻、减轻处罚,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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