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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好故事 | 永不褪色的亲情
时间:2023-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是不是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还不甚了解,是不是对检察官这一职业充满好奇?他们在法庭唇枪舌战、在办公室奋笔疾书、在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在救助家庭送上爱心与温暖、在湖水池边检查水质资源……


即日起,为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职能、领略检察官风采,我院创新形式,特开设【检察·好故事】专栏,以检察官第一人称第一视角,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帮助的每一个家庭、治理的每一条河流、教育的每一个学生,带您感受检察官这一职业的平凡与不凡……


永不褪色的亲情


是什么事情,让堂兄弟大打出手?

检察官带着这样的疑问,提讯犯罪嫌疑人。

如果处理不好,矛盾会越结越深?

检察官带着这样的目的,询问了双方当事人。

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修复已经破裂的亲情


……


一件琐事,一场冲突,使亲情破裂


首先,耐心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对犯罪事实交代不实,且始终不认罪,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调整工作思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并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同时针对在案证据,有针对性地向王某甲出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证据,并耐心为他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听取了被害人意见,被害人要求依法办理。承办检察官对王某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王某甲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情节,综合审查评估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 王某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其次,促成双方刑事和解。承办检察官在审阅案件之后,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起因系偶发矛盾纠纷,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释法说理,促成王某甲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王某甲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同时承办检察官立即赶往被害人家中与其沟通,表示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劝导其给王某甲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调解现场,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当场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当场出具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王某甲。


第三,实地走访+心理辅导,消除家属顾虑。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的家庭情况,王某甲的两个女儿均在上学,大女儿王某乙在天津上大学,马上毕业面临找工作,二女儿王某丙高三马上面临高考。两个孩子最担心的莫过于是父亲的“罪犯”身份会影响到自己的就业和高考。尤其是二女儿的心理波动较大,严重影响其备战高考。承办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深入学校,联合学校老师对王某丙进行了专题辅导,讲明案件事情,处理意向等,使其放下心理包袱,轻松迎接高考。



认罪认罚,刑事和解,让亲情修复


在检察官的主导下促成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王某甲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接受处罚。经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脸上流露出久违的笑。同时承办检察官始终秉持着“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百姓从身边的案例中提升知法、守法意识,承办检察官到该村对该不起诉决定现场公开宣布并释法说理,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进行法治思想教育的同时,警醒周围群众引以为戒,妥善处理家庭、邻里关系。宣布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再次真诚悔罪并希望日后成为一名法治宣传员。该不起诉的公开宣布给在场群众上了一堂现身法治课,使公开宣布会延伸为法治宣讲会,达到了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召开检察听证,以听证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释法说理,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让违法犯罪者在受到惩戒之后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也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法理和情理的有机统一,不仅达到案结事了,还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化解双方当事人内心深处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促成双方握手言欢,得到了百姓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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