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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人民检察院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5日在遵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求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取得历史性深刻变革的五年,是我市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五年,也是遵化检察工作砥砺奋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在遵化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争第一、创唯一”,各项检察工作在攻坚中实现长足发展,在改革中开创新局面,为实现遵化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及时跟进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优化司法供给,持续在精准精深精细服务上下功夫,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打击犯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持续高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10个案例被评为典型案例,5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3项工作被最高检转发,办案质效稳步向好。

——规范司法取得新成效。及时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精品意识、程序意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标准、执法规范进一步严格,追责问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司法公信不断提升。

——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检察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局面。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认罪认罚、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大力推进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科技强检,持之以恒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检察队伍活力、检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我院先后荣获“省院集体二等功”“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15次,15人荣获检察系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6个集体、3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显著增强。依法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对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等不批准逮捕485人,因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128人,因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36人。实行诉前介入侦查常态化,引导侦查疑难复杂案件155件,提出意见200余条。定期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司法标准,提高整体监督质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与42家行政单位联网,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移送线索4条。监督立案140件,监督撤案42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改变定性26件,追捕26人,追诉89人,追加犯罪事实86起,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05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通过召开检法联席会、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不当157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不当79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不当166件,向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9件。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扭转“重刑轻民”理念,切实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强化对生效裁判监督工作,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件。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3件。对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对裁判正确的40件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件,维护民事诉讼正常秩序。我院办理的2件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检察实务典型疑难案例参考》上发表。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努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法院会签了《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针对一些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案件,通过检察听证、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6件,协助行政机关收缴罚款18200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解决了老百姓的烦心事,同时也促进了依法行政。我院化解的祝某某与相关行政部门行政争议案,被河北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化解的吴某某与相关行政部门行政争议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牢记保护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用公益诉讼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及英烈保护等领域,先后组织了“基本养老金收缴”“长城保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盲道治理”“古树名木保护”“居民饮水安全”“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7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收缴防空易地建设费2415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收缴罚款128万余元,督促收缴违规发放基本养老金43万余元。在审查杨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发现杨某某等人在某海域非法采砂,对当地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挽回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098.8万元。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当好企业发展的联络员、服务员、护航员。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方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市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工作措施》,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开展入企调研服务,走访民营企业45家,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免费发放《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600余册。与税务局联手开展“检税携手,共护企业发展”法律宣讲活动。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52件90人。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落实“一少两慎”建设性司法十二条措施》,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民营企业涉嫌犯罪的,共不捕12人,不诉15人,监督撤案2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全力决战脱贫攻坚。我院派出16名干部分包建档立卡贫困户,助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共投入帮扶资金5万余元,分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家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同时,扶贫不忘职责,坚持防控在前,在分包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预防。

用心守护绿水青山。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从严惩治污染大气、水源以及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54件95人。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恢复补偿、补植复绿等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2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耕地20余亩,补栽树木6570株,索赔治理环境、修复生态等费用2303.53万元。

助力金融风险防范。严惩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涉众型经济犯罪32件58人,提起公诉32件69人。大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共批准逮捕20件30人,提起公诉23件42人。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共办理涉“两卡”犯罪12件24人,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执法办案衔接,形成合力,共同遏制“两卡”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10次,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自觉防范金融风险。

三、推进平安遵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遵化、法治遵化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71件1437人、提起公诉1856件2825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暴力性犯罪,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扎实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活动,起诉17件43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42件572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93件121人,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275件376人,起诉各类毒品犯罪48件6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持续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82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6人,涉恶案件5件46人,办理了杨某某、李某某等一批重大案件。坚持精准打击,依法不予认定涉黑恶案件12件29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底线。注重“打伞破网”,移送“保护伞”线索68条,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依法“打财断血”,向法院随案移送涉黑财产20余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推进“行业清源”,针对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4件,促进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信访事项1180件,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连续5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领导接待信访群众60余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企业”等形式,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活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向相关单位提出加强对我市窨井盖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向三家行政单位提出预防高空抛物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57件79人。加强与教育局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做到全覆盖,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殊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与市教育局等多部门会签《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帮教实施意见》。在遵化市人民医院建立“一站式询问室”,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对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加强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帮助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联合公安局开展“旅馆业清理整顿未成年人违规入住”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强力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在市职教中心和市烈士陵园建设法治教育基地。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清查有毒水晶泥”“治理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发扬“钉钉子”精神,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以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内设机构精简到8个,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新机制初步形成。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到位。落实领导直接办案规定,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84件,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严防案件“空转空退”,“案-件比”下降44.6%,相当于少办程序性“案件”83件。稳步推开检察听证工作,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的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 

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全市反贪反渎预防转隶工作,与市纪委监委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共办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人,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指导意见,强化证据审查能力,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促进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制度稳步推进,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又好又快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

五、狠抓机关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夯实基础,提高检察工作品质。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素能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检察教育培训,累计培训400人次。开展实战练兵,不断锤炼干警政治、业务能力水平。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出问题61个,全部完成整改。加强线索核查工作,共收到举报线索17条,全部完成核查和答复。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查严防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检察办案等问题,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办实事50件。 

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捕诉一体”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24名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次,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活动29次,零距离接受监督。召开检律会商机制座谈会,听取律师意见。公开法律文书1724份,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5万余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全方位进步,硕果累累,成绩喜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党的领导始终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拥护党的核心,才能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服务大局始终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只有与市委决策同频共振,与大局需求合力合拍,才能不辱使命、彰显担当。司法为民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不变坚守,只有积极呼应人民群众期待,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真心认同、体现检察工作价值。公平正义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只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在监督下用权、在阳光下司法,才能实现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与此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干警的执法办案理念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从全局高度依法妥善办案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队伍建设上,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重返百强、再创辉煌”这一奋斗目标,以感悟红色遵化内涵和培树新时期遵化人文情怀为动力、全面唱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两个时代最强音,精准锚定“世界知名文化旅游胜地、京东商贸名城和先进制造基地、京津冀魅力中等城市”三个发展定位,抓实抓好“书香遵化、富强遵化、文明遵化、生态遵化”建设四个载体,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产业强市、生态优先、城乡统筹、民生共享、社会治理六大工程,为奋力开创遵化“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在“精”上下功夫,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生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青山绿水。 

在“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工作。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在“创”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更新司法理念,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开展“争第一、创唯一”活动,以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推动检察工作实现大提升。强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在“严”上下功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在检察履职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大力传承“对党忠诚、艰苦创业、团结奋斗、敢为人先”的红色遵化内涵,激励担当作为,强志气、扬正气、提士气,营造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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